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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新闻

建筑企业跨区施工(建筑企业跨区域经营需要办理哪些)

 

跨地区建筑安装业所得税如何缴纳

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办理汇算清缴。

一项工程跨年度作业的,应按各年所得预缴、预扣和结算个人所得税。难以划分各年所得的,可以按月预缴、预扣税款,并在工程完工后按各年度工程完工量分摊所得并结算税款。第十七条规定,本办法所称主管税务机关,是指建筑安装业工程作业所在地地方税务局(分局、所)。

总承包企业和分承包企业通过劳务派遣公司聘用劳务人员跨省异地工作期间的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由劳务派遣公司依法代扣代缴并向工程作业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也就是说,建筑企业跨区施工不构成分支机构,尽管由总机构统一汇算清缴,但要在项目所在地应预缴企业所得税,缴纳方式可以按照项目实际经营收入的0.2%按月或按季由总机构向项目所在地预分企业所得税,并由项目部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

建筑企业外地施工,则需要在工程作业所在地扣缴个人所得税。根据《建筑安装业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 从事建筑安装业的单位和个人,应依法办理税务登记。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建筑安装业跨省异地工程作业人员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52号)第二条规定,跨省异地施工单位应就其所支付的工程作业人员工资、所得。向工程作业所在地税务机关办理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

建筑企业跨区域经营,印花税应在机构所在地还是工程所在地缴纳?_百度...

1、由纳税人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征收。应答时间:2021-08-31,最新业务变化请以平安银行官网公布为准。

2、纳税地点 总原则:印花税由机构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跨地区房产及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不在一地,纳税地点的确认 跨地区经营的分支机构使用的营业帐簿,应由各分支机构在其所在地缴纳印花税。

3、若外地来企业在其机构所在地开具《外经证》时,当地税务机关就其在本地签订的施工合同征收了印花税,该外地来施工企业在本地不再缴纳此合同的印花税,但需要提供已缴纳印花的是完税凭证或已贴花的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财务人员,异地施工如何进行税会处理,你真的会吗

项目部不是分公司,只是建筑业企业一个内部生产单元,它不需要办理工商和税务登记。因此,这种模式下,项目部不具备税法上的独立性,发票是由总公司对业主开具,收入(包括会计收入和企业所得税收入,下同)是由总公司确认。

需要在施工地所在区预缴税款。税法规定与异地施工预缴税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相关规定,纳税人应当根据应税行为的发生地,按照规定的税率和计算方法,向应税行为发生地的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法律分析:建筑企业到异地承包施工项目的,要在施工项目所在地预缴增值税,在机构所在地申报纳税。

跨地区项目部预缴税款:应按项目实际经营收入的0.2%按月或按季由总机构向项目所在地预分企业所得税,并由项目部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只限于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设立的项目部。如果是非跨省的异地施工,国家并没有规定要预缴企业所得税)。

异地提供建筑服务不预缴增值税的税务风险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按照本办法应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国税机关预缴税款而自应当预缴之月起超过6个月没有预缴税款的,由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建筑企业一般纳税人跨区域预交税款按发票开据后6个月吗?

按照国税总局2016第17号公告规定,跨区域施工,开票后必须在六个月内在在项目所在地预交增值税。

第三条 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应按照财税〔2016〕36号文件规定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和计税方法,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国税机关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

建筑企业在外地提供建筑服务发生的预缴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的由企业自行开具增值税发票(专用发票或者普通发票),并凭借在项目所在地预缴税款的完税凭证进行抵缴。 不需要在项目所在地重复申报。

可以啊,增值税申报表附表四里面 如果你当月没有抵扣 会有余额,你以后就可以抵扣。

应按项目实际经营收入的0.2%按月或按季由总机构向项目所在地预分企业所得税,并由项目部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


发布时间: 2024-07-03